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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居民医保 确实能够报销普通门诊费用 。具体待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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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医院或诊所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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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参保居民患有长期或终身需要在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特殊疾病的,经备案后,在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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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待遇 :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在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此外,还有以下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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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通过认定后,治疗产生的费用如何报销,具体细节可以参考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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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具体比例和限额可以参考相关文件。
综上所述,四川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以在医院、诊所等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享受医保报销,并且还有针对特定慢性病和“两病”的药品费用报销政策。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待遇,以减轻个人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