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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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 :起付线150元,报销比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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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和无等级医院 :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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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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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医疗机构 :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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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60%。
- 市外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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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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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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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急救、抢救费用) :起付线1200元,报销比例40%。
- 特殊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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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 :由政府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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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政府资助75%(300元),个人缴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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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困难群众 :政府资助50元,个人缴费35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标准适用于绵阳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建议您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确认具体就医地点和医疗机构的级别,以便准确计算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