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额度如下:
- 普通门诊 :
-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5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 门诊慢性病及特殊用药 :
- 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支付比例65%,部分特殊病种支付比例更高,如血友病75%,常规血液透析80%等。恶性肿瘤、肾透析等门诊与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累计结算,部分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或1万元。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
- 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为300元,糖尿病或同时患高血压、糖尿病的年度支付限额为600元。
- 门诊统筹待遇 :
-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50%,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
综上所述,聊城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额度在不同情况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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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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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及特殊用药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具体病种有所不同,一般在1万元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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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的年度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和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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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
建议参保居民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门诊待遇,并注意及时缴纳医保费用以保持待遇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