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指导意见,该制度旨在保障城乡居民的老年生活,并采用个人自愿参加、政府和社会共同筹资的方式。
在制度实施初期,主要针对的是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随着制度的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也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农村养老保险在2009年已经开始实施,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作为一个统一的制度,其正式实施时间是在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