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中心医院合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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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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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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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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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检查治疗项目:费用在200元以内的全额纳入基金支付范围,200-1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10%,10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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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医用材料: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全额纳入基金支付范围,2000-10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20%,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个人负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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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理疗科辅助治疗:个人负担20%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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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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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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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意外伤害引起的门诊治疗:年度累计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50%标准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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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药费用:按70%予以补偿,每人每日封顶40元,每人每年累计补偿限额为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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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结报门诊医药费(市外医院按50%纳入):起付线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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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三级甲等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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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比例: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省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提高到55%,肺癌等近12种疾病,新农合补助最高达到7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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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适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较高,尤其是高新技术检查治疗项目和特殊医用材料的报销比例较为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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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适用于因意外伤害引起的门诊治疗,报销比例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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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 :适用于农村居民,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较高,尤其是大病报销比例较为优惠。
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保类型,并注意各险种的起付线和报销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