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以下是江苏南通职工医保住院报销的相关信息,按照不同医疗机构等级、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进行了整理:
一、住院报销起付标准
根据南通市职工医保政策,住院起付标准因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区别:
- 三级综合医疗机构:1000元
- 三级专科医疗机构:800元
- 二级医疗机构:750元
- 一级医疗机构:500元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分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在职职工:
- 三级医疗机构:85%
- 二级医疗机构:90%
- 一级医疗机构:90%
- 退休人员:
- 三级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95%
- 一级医疗机构:95%
此外,对于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情况:
- 从第二次住院起,按当次入住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20%递减计算,最低不低于200元。
三、特殊说明
- 长期住院:连续住院超过90天的,每90天重新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 跨年度住院:起付标准按入院年度计算,费用计入出院年度。
- 大病医疗费用报销(如费用超过基本医疗费用支付限额):
- 4万元至10万元部分: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 10万元至19万元部分: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四、信息来源
上述信息来源于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和南通本地宝等权威平台,具体政策可能会根据年度调整,建议您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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