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在2024年有所调整。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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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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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3万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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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至6万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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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至20万元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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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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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3万元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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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至6万元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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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至20万元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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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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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3万元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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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至6万元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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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至20万元报销比例为90%。
- 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费用 :
- 参保人员在支付这些费用时,需先由个人支付10%。
- 异地住院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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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异地住院医疗费,依照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和费用分段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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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异地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低20个百分点。
- 门诊医疗费用 :
- 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未在提供的信息中详细列出。
这些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的就医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关注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详细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