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菏泽市职工医保的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需满足以下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以便在退休后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1. 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 男性参保职工: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30年。
- 女性参保职工: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25年。
2. 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 实际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
3. 视同缴费年限
- 在2002年3月1日之前,参保人员的工龄或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视同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4. 未达最低缴费年限的处理方式
- 一次性补缴: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从而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 继续按月缴费:也可以选择继续按月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期间按照在职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5. 政策背景与过渡安排
- 自2022年4月1日起,菏泽市已统一执行全省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政策。
- 对于未达到全省统一缴费年限的地区,政策要求在2025年底前完成过渡。
6. 重要提示
- 缴费年限的认定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具体认定规则需参照当地医保政策。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缴费年限不足,请及时与当地医保部门联系,了解补缴政策及操作流程。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直接咨询菏泽市医保局或登录菏泽市政府官网查看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