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2025年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的具体规定如下:
1. 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额度:每人每年门诊统筹额度为100元。
- 报销比例:
- 在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报销比例为50%。
- 在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报销比例为60%。
2. 门诊慢特病报销
对于患有特定慢性病或特殊疾病的参保居民,报销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包括:
- 报销比例:70%。
- 限额:每年最高报销额度为50,000元。
- 适用病种:如血友病、白血病、肝硬化(失代偿期)等。
3. 注意事项
- 报销政策适用于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居民。
- 报销范围和比例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参保居民定期关注官方信息或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以上信息来源于安康市政府官网。如需进一步了解,可访问相关政策链接或联系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