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广西来宾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调整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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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1300元)至3万元之间,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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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在3万元至4万元之间,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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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超过4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报销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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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为7万元。
- 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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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住院费用在13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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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住院费用在13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80%。
- 学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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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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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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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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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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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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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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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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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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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 :需注意住院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较高,分别为90%和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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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和其他城镇居民 :在一级医院住院时,报销比例较高,为65%。
这些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