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厦门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 普通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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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住院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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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住院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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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住院报销比例为73%。
- 连续参保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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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时间不满12个月的 :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5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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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时间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 :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7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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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时间满24个月的 :按基本医保正常待遇的100%执行。
- 医疗救助对象 :
-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 :住院报销比例为100%,无起付线,费用无封顶。
这些调整旨在减轻参保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负担,并鼓励更多居民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利用率。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合理选择医疗机构,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