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当前时间2025年3月,福建省已经将 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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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服务纳入医保 :福建省医保局已经正式出台政策,将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患者在福建省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进行首诊并在线开具相关症状处方,首诊诊查费纳入医保支付,且不设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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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线下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 :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处方和药学服务实行线上线下相同的医保支付政策,保障患者无接触就医需求,促进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就诊人群线上线下合理分流。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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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福建省进行新冠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时,可以享受医保支付,无需个人先行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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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关注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最新政策动态,以获取最新的医保支付信息和服务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