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有信息,广西的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已经合并。以下是具体说明:
1. 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5年2月8日印发了《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桂政办发〔2025〕6号),该文件明确指出,自2017年起,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完成城乡整合,并在2025年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了全区居民医保政策。
2. 合并后的政策变化
合并后,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在以下方面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 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不再受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均可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
- 缴费标准:明确参保缴费期和财政补助政策,如2025年6月30日前缴纳当年保费的可享受财政补助。
- 待遇享受:统一了普通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待遇等相关政策,取消了政策分散执行的不便。
- 大病保险激励机制:建立连续参保人员的待遇激励机制,如连续参保满4年的,每多缴一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 政策的实施背景与意义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同时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4. 总结
广西的新农合与城乡居民医保自2017年起完成整合,并在2025年通过《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策。这一调整不仅统一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还提升了医疗保障的公平性和覆盖面,是广西深化医疗保障改革的重要举措。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内容或实施细则,可以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