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医保省内异地就医政策规定, 2025年底前所有省份要将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 。这一规定旨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异地就医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诊疗和因病施治,推动建立统一规范、内外协同、统筹平衡、安全高效的异地就医医保支付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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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 :所有省份要将省内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包括按病组(DRG)付费和病种分值(DIP)付费两种形式。参保人员继续按参保地医疗保障政策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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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就医地付费方式 :就医地应将省内异地住院费用纳入本地按病种付费统一管理,统筹做好病种分组和病种权重、费率、系数等核心要素的管理规范和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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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备案手续 :对于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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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先自付比例均为10%。
这些政策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异地就医的便利性和效率,减轻参保人员负担,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使用。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在异地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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