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职工医保在医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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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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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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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60%。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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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0%(10万元以下),90%(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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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5%(10万元以下),92.5%(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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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600元,报销比例80%(10万元以下),90%(10万元以上)。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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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次3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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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院:首次500元,第二次2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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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院:首次8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报销比例80%。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 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职工,住院(含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5%(退休提高2.5%),超过基本医保与大额补助保障一累计报销限额60万元以上的政策范围内费用,再统一按90%补助,不设封顶线。
-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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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一:补助职工住院(含门诊慢特病)超出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按90%(退休95%)报销,报销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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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二:经基本医保、大额补助保障一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报销后的住院(含门诊慢特病)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线2万元,按75%报销,报销限额2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线适用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具体报销情况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