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相关细则,医院门诊病历的字体要求如下:
字体和字号:
- 门诊病历的正文内容一般使用小四号宋体,这是最常见和规范的要求。
- 对于标题或需要强调的内容,如病历记录中的项目标题,可使用小四号宋体加黑。
格式和排版:
- 字体间隔通常为1个空格键。
- 行距一般采用1.5倍行距,确保内容清晰易读。
其他书写规范:
- 病历书写应使用中文和规范的医学术语。
- 病历内容需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符号正确。
- 修改错字时,应使用双线划去,并注明修改时间和签名,不得涂改或刮擦。
参考来源
-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明确规定了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
- 一些医院(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其实施细则中进一步明确了字体和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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