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3个月
医保断交后, 超过3个月 就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 断交时间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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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中断后,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并且在3个月内补齐欠费,则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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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即使补齐欠费,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也不予支付,且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继续计算,但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
- 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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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要终身享受医保待遇,一般需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25年(男性)或20年(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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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如果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要求,可以按当时的费率标准补交所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 断缴后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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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断交后,医保的缴费年限不会作废,但会暂停享受统筹金支付待遇,账户余额仍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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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工作后,个人账户存储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以上的,视为自动退保,其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综上所述,医保断交超过3个月将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且需要重新计算连续缴费年限,达到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后,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建议尽量避免医保断交,以免影响退休后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