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小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医疗保障 :
-
在首诊基层医疗机构首次住院报销比例为90%,2次及以上为80%。
-
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70%和60%,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
-
个人承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5万元以上部分,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实行累加补偿,1.5-15万元(含)报销60%,15万元以上报销65%,恶性肿瘤、血液透析、血友病及肝、肾器官移植患者15万元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报销70%。
- 门诊统筹保障 :
-
在首诊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属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就医,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累计起付标准100元,最高支付限额500元。
-
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降低50元,年度支付限额提高100元。
- 门诊病种保障 :
-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按规定可申请享受门诊用药保障待遇,单个病种最高补助限额800元,同时患高血压和糖尿病最高补助总额为1000元。
-
克罗恩病和肺动脉高压合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70%,最高补助限额分别为3000元和3万元。
-
儿童苯丙酮尿症合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70%,最高补助限额按不同年龄分别为1.7-2.7万元不等。
- 门诊慢特病保障 :
- 门诊特殊病种保障范围由4个扩大为8个,特别是增加了儿童Ⅰ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三个专门适用儿童的病种,政策范围内门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按住院标准执行,起付标准合并计算。
- 学生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
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35%。
-
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45%。
-
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55%。
-
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65%。
- 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
- 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 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 :
- 门诊特殊病在一个年度内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 门急诊报销待遇 :
- 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补助30%。
- 学生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待遇 :
-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解决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和伤残、死亡补助问题。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综合以上信息,小学生医保的报销比例较为全面,涵盖了住院、门诊、特殊病种和意外伤害等多个方面,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就诊医院和医疗费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家长在为孩子办理医保时,详细了解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