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到60%之间
困难户看病能报销的比例主要取决于他们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居民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医院的级别。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 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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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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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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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30%。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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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且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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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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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住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 特困户(低保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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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额度 :最高可补助20000元,但必须持有低保证,并带上低保证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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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先按照各自参加的医保险种进行报销,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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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门诊费用 :可按住院费计算。
- 其他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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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贫困人员支付比例提高10%,即普通门诊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按政策实行医共(联)体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报销5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45%,其他定点医药机构报销35%;大病保险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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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报销 :甲类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乙类慢性病起付线标准300元,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线标准以上部分,城镇职工按80%报销,城镇居民按50%报销。
综上所述,困难户看病能报销的比例在30%到60%之间,具体比例取决于医院级别、医疗保险类型以及是否属于特定救助对象(如低保户、特困户等)。建议困难户在就医时,尽量选择定点医院,并了解并充分利用相关的医疗保险和救助政策,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