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如下:
- 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 :
-
镇卫生院 :60%
-
二级医院 :40%
-
三级医院 :30%
-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 :
-
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60%
-
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300元,55%
-
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659元,50%上限为2000元
- 贫困户住院的额外报销政策 :
-
贫困户住院报销比非贫困户多报10%
-
贫困户住院可以去县里进行二次报销或者三次报销
-
建档立卡贫困户在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以上
-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
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
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
-
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贫困户的医疗负担,提高他们的医疗保障水平。建议贫困户在住院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多的报销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