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医保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如下:
- 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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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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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医保门诊报销比例较高,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可达6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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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结算年度内,门诊费用报销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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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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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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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二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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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三级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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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设有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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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住院基层卫生医疗机构300元/次,其余一级医疗机构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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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600元,二级医疗机构900元,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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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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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6.5万元,职工大额补充保险53.5万元,职工大病保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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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20万元,居民大病保险30万元。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