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月起
医保关系转移后, 通常次月起即可享受转入地的相应待遇 。具体规定如下:
- 有接收单位的情况 :
- 如果参保人员有接收单位,医保手续会由单位直接办理,参保人员从次月开始享受转入地的医保待遇。
- 无接收单位的情况 :
- 如果参保人员没有接收单位,需要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在三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转入地经办机构会按规定支付办理手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若未在三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会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 中断缴费的处理 :
- 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如果在转移接续前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以按转入地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
综上所述,医保关系转移后,通常次月起即可享受转入地的相应待遇,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和个人的缴费情况来确定。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医保转移手续,以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