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
半夜扰民的时间界定主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各法律条款,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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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定义 :法律意义上的“夜间”通常指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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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扰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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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夜间,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并且对居民造成了干扰,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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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9点或者10点钟的噪声即视为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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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11点到次日早7点,分贝高于80分贝的噪声也被视为扰民。
- 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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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作业在夜间进行,如果持续发出高分贝声音,属于噪音污染,但需要排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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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装修时间通常不视为扰民,具体时间为12时至14时和19时至次日7时,但各省份可能有细微差别。
综上所述, 半夜扰民的时间界定主要是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 。在此期间,任何超过规定分贝的噪声排放都可能被视为扰民,居民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