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12点以后吵到楼上算扰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相关地方规定,夜间扰民的时间是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虽然楼上楼下扰民的具体时间法律规定是晚22点至早6点,但普遍接受的夜间噪音标准是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
因此,如果楼下在12点以后制造的噪音超过了这个分贝标准,并且影响了楼上居民的正常休息,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扰民。居民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
建议居民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首先尝试与楼下邻居进行沟通,寻求和解。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