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元
北京市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为 1300元 。具体规定如下:
- 门诊报销待遇 :
-
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在医院支付比例为85%,在社区为90%。
-
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医院和社区支付比例均为90%。
-
门诊费2万元以下的部分,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85%,社区为90%;7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均为90%。
-
门诊费2万元以上的部分,退休人员支付比例为80%。
- 住院报销待遇 :
-
在职和退休职工第一次住院的起付线均为1300元。
-
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线为650元。
-
住院费用在1300元至30000元之间的部分,对应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7%、85%。
-
住院费用超过30000元的部分,对应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80%。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建议您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合理规划医疗费用,确保能够充分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