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的十大禁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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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不允许将一次住院分解为多次住院,或将住院期间分为多次住院,以规避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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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为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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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禁止医疗机构对同一服务项目重复收费,或超出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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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将不同种类的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进行串换,以规避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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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协助参保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药品、现金或其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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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禁止将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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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诱导或协助他人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就医或购药,或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和费用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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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伪造、变造、隐匿、涂改或销毁与医保相关的医学文书、证明、凭证和电子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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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虚构不存在的医药服务项目,以骗取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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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故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其他行为 :禁止任何故意行为,包括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这些禁忌旨在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防止医保基金的流失,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定点医药机构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责令改正、退回损失、罚款甚至暂停相关服务等多项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