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老师评副教授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学历与任职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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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已担任讲师职务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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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且已担任讲师职务满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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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博士学位,且已担任讲师职务满两年。
- 教学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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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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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20学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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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 教学效果与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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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注重对学生应用技术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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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学过程中,熟悉行业发展前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 科研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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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主要参加过厅(局)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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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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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能力。
- 论文与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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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2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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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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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1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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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
- 思想政治素质与师德师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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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者需坚决拥护党的指引路线、方针政策,坚守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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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教育事业怀有深厚情感,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使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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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保持教风严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积极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展现出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风范。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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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合法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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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效评审年度内,年度考核均须合格以上,破格晋升的年度考核须有1次优秀。
建议大专老师在评副教授职称前,仔细了解并满足上述各项条件,同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提高评审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