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家属用血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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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 ,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八百毫升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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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者家庭成员临床用血 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家庭成员包括献血者的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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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对象及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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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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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即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 减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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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直免 :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在用血医疗机构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按要求向用血医疗机构提交材料后,由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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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减免 :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非血站直接供血的医疗机构用血或因其他原因未在用血医疗机构完成直免的,可登陆“河南无偿献血”公众号,并上传所需材料后,完成用血费用网上减免。
- 优先用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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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不限量优先用血;5年后按献血量等量优先用血,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量累计达800毫升以上的,终身不限量优先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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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和配偶父母,可按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优先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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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的无偿献血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可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优先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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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不限量优先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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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以及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和配偶父母终身不限量优先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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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者相关亲属累计优先用血量的合计不得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总量。
- 优先用血需提供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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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用血:需提供身份证、献血证、捐献造血干细胞或获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证书,以及所需血液成分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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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用血:需提供献血者和患者身份证、献血证以及所需血液成分和数量;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或获得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用血需提供相关证书。
- 优先用血基本原则 :符合上述要求的由就医所在地血站负责供血,用血量超过1600毫升,或所在地血站无法满足用血量的,献血地血站给予必要的血液调剂支持,确保献血者及其亲属优先用血权益。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的临床用血权益,鼓励更多人参与无偿献血。建议献血者在献血后妥善保管好相关证件和资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及时享受用血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