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0元
苏州门诊统筹的报销限额为 每年13000元 。在这个限额内,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的费用,可以按照规定比例由医保基金支付。具体来说,起付标准为在职职工600元,退休职工400元。超过起付标准至3000元以内的部分,在职职工在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为75%,在三级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为60%;退休职工在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90%,在二级医疗机构为85%,在三级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为70%。
需要注意的是,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仅限当年使用,未使用的额度不结转至次年度。此外,超过限额的部分需要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且报销比例会下降至30%。
这些规定可能会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关注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以确保能够及时了解并享受到最新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