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应当出庭
鉴定人是否需要出庭作证,主要取决于是否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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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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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 :即使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在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情况下,也可以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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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材料相反或存在严重分歧 :当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材料存在实质性差异或严重分歧时,鉴定人应当出庭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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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鉴定程序合法性提出异议 :如果当事人或法院对鉴定程序的合法性提出异议,鉴定人应当出庭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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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疑点明显、鉴定文书阐释不清且存在明显矛盾 :当鉴定意见存在明显疑点,且鉴定文书阐释不清、存在明显矛盾时,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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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专门性问题需要解释说明 :在某些涉及专门性问题的案件中,鉴定人需要出庭对争议的专业性问题进行解释说明。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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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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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八十条 :鉴定人应当就鉴定事项如实答复当事人的异议和审判人员的询问。当庭答复确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庭审结束后书面答复。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书面答复送交当事人,并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以再次组织质证。
结论
综上所述, 鉴定人一般应当出庭作证 ,特别是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法院认为有必要出庭、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存在分歧、对鉴定程序合法性提出异议、鉴定意见存在明显疑点或需要解释专门性问题等情形下。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其鉴定意见将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且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