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可的手写证明应当遵循以下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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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明确表达证明的主题,例如“关于某事项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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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 :如果证明书有明确的主送单位,应当顶格写明主送单位的全称;若为通用证明材料,可以不写主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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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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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详细说明所证明事件发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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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说明事件发生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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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涉及事件的主要人物及其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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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原因 :阐述事件发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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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 :详细描述事件的详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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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说明事件最终的结果或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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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人签名 :在证明书的右下角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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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注明证明书书写的日期。
此外,证明书应当亲笔签名,内容必须合法且出于真实意思表示,这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示例
关于某事项的证明
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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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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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XX市XX区XX路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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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张三、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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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原因 :因XX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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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 :张三与李四于上述时间、地点,因XX事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XX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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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双方同意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特此证明。
证明人 :张三
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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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性 :证明书的内容必须真实,不能有任何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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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 :证明书的内容和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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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性 :书写应当清晰,易于辨认,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语言。
通过遵循上述格式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手写证明被法院认可并具备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