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对于精神残疾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判定,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鉴定。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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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一级及二级 :根据法律规定,精神残疾一级及二级为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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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论精神残疾的等级如何,只有那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才能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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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程序 :认定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包括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组织的申请,以及人民法院的鉴定和判决。
因此, 精神残疾一级及二级的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这一认定需要经过法律程序的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