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对于肺结核病是 有补助的 。具体补助政策如下:
- 大病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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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药肺结核被纳入农村大病保障范围,报销比例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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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大病补偿包括镇风险基金补偿和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特定门诊的补偿,具体补偿比例和限额有所不同。
- 特殊病种门诊 :
- 肺结核病作为特殊病种,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门诊报销范畴。门诊补偿比例为新农合合理医疗费用的60%,每例病人每年最高限补1000元。
- 住院治疗 :
- 对于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新农合实行单病种限额付费,住院治疗费最高限额为12000元/例。医疗费用在最高限额标准内的部分新农合按70%补偿,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 医疗机构级别影响 :
- 报销比例根据不同地方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80%左右,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65%左右。
- 其他优惠 :
- 在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检查和辅助治疗时,患者可享受其他优惠补偿,包括免费领取抗结核药物等。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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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地方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中心或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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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确保能够享受新农合的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