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行署是 喀什地区的行政机关 ,负责执行喀什地区的行政管理和各项工作。行署在行政上受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并行使相当于地级市的行政管理权限。
喀什地区行署的主要职责包括:
-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制定并组织实施喀什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
负责行署常务工作 ,协助专员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对口援疆、金融财政、金融监管、税务、自然资源、统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司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救灾、防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各类自然灾害救济)、外事(边界事务协调)、工业和信息化、工业园区、商贸物流、外贸、海关、边检、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口岸建设、通信、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兵地融合、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
负责喀什地区的行政管理和各项事务 ,包括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民政、民族宗教、环境保护、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
-
负责与地区人大工委、政协工委的联络工作 ,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
-
负责行署机关全面工作和行署机关党的建设 ,负责行署机关党组工作。
-
负责与中央和自治区各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
喀什地区行署通过执行这些职责,推动喀什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