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医院开具的病假条休息天数没有固定标准,一般由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来决定。通常情况下,门诊病假条的休息天数较短,一般在三天到七天左右,如果是较为严重的疾病或需要较长时间恢复的情况,医生可能会开具更长时间的病假条,但一般不会超过一个月。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具体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病假条的休息天数主要取决于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恢复所需时间,医生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休息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