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的请假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请假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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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 :因私事需要请假,如婚丧嫁娶、探亲访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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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 :因身体不适需要请假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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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女职工生育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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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假 :因家庭成员病重需要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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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 :法定节假日、年假、调休假等。
- 请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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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填写《请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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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请假申请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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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审批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送人事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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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请假申请予以批准,并通知科室负责人。
- 请假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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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期限根据具体请假类型和医院规定有所不同,通常需要提前申请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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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期间需遵守医院的工作安排,确保工作交接妥善。
- 审批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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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 :请假由上一级单位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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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 :请假由院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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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主任 :请假由主管院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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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 :请假由所在科室领导批准,事假超过3天由人力资源部审批,超过1个月由科室批准后报院长审批。
- 考勤与销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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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人接到准假通知后,必须将工作交待妥善,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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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满后必须按期返院,到科室销假,对超假或未销假者,均以无故矿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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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要及时登记请假人员及日期,月终报院办公室。
- 工资与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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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假期间扣发工资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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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期间给予病假工资,病假期间不享受奖金,特殊疾病请长期病假的,超过一月的,由院部承担病假工资。
- 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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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如疫情等),请假需向主管领导和院长请假,未经请假擅自离岗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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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需提供市级医院主治(及以上职称)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并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建议职工在请假前仔细阅读并遵守医院的请假制度,以确保请假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