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农村合作医疗转移到城市医疗保险,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 提出转移申请 :
- 参保单位或本人到转出地乡镇农保机构提出转至城保或镇保的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同时填写《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
- 录入申报信息 :
- 乡镇农保机构操作人员将转至城保或镇保的相关申报信息录入系统。
- 基金判断 :
- 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在本乡镇是否有基金。如果存在其他乡镇的基金,系统会提示该人员需到其他乡镇办理转移手续。
- 打印受理通知单 :
- 打印关系转移受理通知单,并交给当事人。
- 资料上传 :
- 乡镇农保机构在受理后,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至区县农保中心。
- 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 :
- 在转入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
- 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
- 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
- 携带相关材料 :
- 携带好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以及《xx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 联系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 :
- 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基金转移 :
-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并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 接续医保关系 :
- 待基金到账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
通过以上步骤,农村合作医疗就可以成功转移到城市医疗保险。建议在办理过程中,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