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省跨市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流程如下:
- 申请 :
- 参保人员需先到参保地医保中心提出异地就医申请,领取一式三份审批表,并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的医保办盖章。
- 备案 :
- 参保人员需凭结算票据、每日清单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备案。
- 就医 :
- 在异地定点医院就诊时,参保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如适用)以及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如适用)。
- 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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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如果异地定点医院支持新农合异地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医院会直接与新农合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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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垫付 :如果异地定点医院不支持直接结算,患者需要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费用清单、住院结算单、病历复印件等)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 报销比例和限额 :
- 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就医地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来说,乡镇卫生院就医的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县级定点医院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市级定点医院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省级定点医院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省外非定点医院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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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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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报销之前先咨询当地社保工作人员,确保手续完备,避免缺少资料。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人员可以顺利完成同省跨市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提前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流程,以确保报销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