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药物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但具体报销情况需视药品种类、医保政策及患者自身情况而定。以下是相关介绍:
医保目录内的糖尿病药物
根据2024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治疗糖尿病的西药有82种,其中2017年以来新增41种,包含谈判调入26种,平均降幅60.6%。这些药物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时,可按医保规定报销。
门诊报销政策
为减轻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国家将糖尿病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糖尿病患者,可申请办理“两病”门诊用药资格,办理成功后,在就医缴费时,用电子医保凭证或社保卡可直接报销医药费。
报销比例和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患者在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保障范围内的药品和检验检查费用不设起付线,按规定的报销比例限额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会根据患者类型、使用项目和医疗机构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城镇职工医保患者在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产生的药品目录中降血糖药物费用,以及规定的“两病”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在报销限额内,按规定的比例报销。
集采药品报销
常用的高血压、糖尿病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在一、二级医院可以10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