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是能报销的 。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是指参保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就医按规定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的部分。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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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起付标准,例如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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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而定。例如,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50%、55%、60%,而退休人员则分别为55%、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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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和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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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门诊统筹基金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门诊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手术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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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职工可以通过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进行结算,实现一站式结算,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会一次性报清,并且医保系统会自动累计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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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门诊统筹基金不报销单独支付、慢特病等按现行政策执行的费用,且异地普通门诊也无需备案,报销支付比例按参保地三级医疗机构级别执行。
综上所述,职工门诊统筹基金能够报销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职工类型有所不同。建议参保职工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门诊统筹基金进行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