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实践,参保人无需先办理停保手续即可在另一个地方参加医保。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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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平台办理 :以湖南省为例,登录“湘医保服务平台”,在首页点击“居民参保登记”或“业务办理(更多)”找到该功能。系统会提示“您已在〔A地〕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如果您继续办理本业务,将为您停止之前的参保状态。”,然后点击“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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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信息并上传证件 :按照带“*”号项目的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有效证件,提交后系统自动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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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 :待医保系统数据传输至税务系统后(一般当天就可以缴费,特殊情况可在第二个工作日缴费),可以在“湘税社保”小程序上缴费,或者通过湖南职工个账代缴居民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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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参保地 :缴费时请注意核对参保地是否为新的参保地。
通过上述步骤,参保人可以实现“即参即停”,无需先到原参保地办理停保手续,直接在常住地办理参保登记即可。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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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更新信息 :在办理医保转移或变更时,确保所有个人信息和证件都是最新的,以避免因信息不准确导致办理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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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政策变化 :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定期关注当地社保局或相关部门的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