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职工已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不需要再额外单独缴纳农村合作医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属于同一性质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而新农合则是针对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设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由于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在性质上是相同的,都是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社会保险,因此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参加两种性质相同的医疗保险。如果职工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那么他们就没有必要再参加新农合,因为这样做会造成重复参保,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可能在报销时遇到问题。具体到实际操作中,如果职工的工作稳定,医疗保险没有中断,那么他们完全可以选择不再缴纳新农合的费用。
综上所述,职工在已经拥有职工医保的情况下,没有必要再缴纳农村合作医疗。如果职工的工作不稳定,存在医疗保险断交的风险,那么他们可以考虑每年支付一小笔费用来维持新农合的参保状态,以防万一。但需要注意的是,重复参保的部分是不会被退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