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办理转出时, 通常需要先停保 。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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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出 :参保职工在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原参保地审核通过后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暂停本地医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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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中断处理 :如果在转移过程中出现中断,如资料缺失、信息错误或两地医保系统对接故障等情况,职工应首先联系原参保地或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了解中断原因,并按照医保经办机构的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更正错误信息,重新启动转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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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参保手续 :参保人只需要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申请开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然后在新参保地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之后,再向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医保转移申请,就能将医保账户里的资金进行转移。
因此,在办理医保转出时,必须先停保,以确保医保关系的顺利转移和接续。具体操作和规定可能因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