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 包含大病医疗 。具体来说,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扩展和延伸,旨在为因患大病而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提供进一步的保障。
农村合作医疗中的大病保险覆盖22种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器官衰竭(如肝、肺、脑、肾)、再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手术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Ⅰ型糖尿病、甲亢和唇腭裂。
大病保险的报销通常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的基础上进行,个人需要负担的符合规定的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给予进一步保障。具体的报销标准和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农村合作医疗确实包含大病医疗,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获得额外的医疗费用补偿。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这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