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并村的政策主要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这些政策旨在推动农村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村治理的效率和效果,从而更好地服务农民、造福农村。
政策内容
- 精简乡镇机构和财政供养人员 :
- 有条件的可实行并村,提倡干部交叉任职。
- 村庄治理规划和试点 :
- 搞好村庄治理规划和试点,节约农村建设用地。
- 人员动迁和补偿 :
- 涉及人员动迁的会给予相应的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以地方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为标准。
- 环境恶劣农村的优先合并 :
- 对于环境恶劣的农村,如沙漠地区附近、高山深处的农村,国家会优先合并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少数人居住的农村合并 :
- 对于人口稀少、以老人和留守儿童为主的农村,合并后可以方便当地政府照顾,提高生活质量,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 国家项目范围内的农村合并 :
- 对于因国家项目需要搬迁的农村,国家会进行合并并给予补偿。
- 村民自愿合并 :
- 对于愿意合并的村庄,如存在大量旧建筑、房屋倒塌风险的农村,合并后可以解放出土地,提升居住环境。
- 禁止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 :
- 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充分尊重农村居民的意愿。
- 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 :
- 合村并镇要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不得强迫农民上楼,逐步完善农村农业产业发展、优化农村就业环境等。
- 严格土地保护制度 :
-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农村耕地红线,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
实施计划
- 国家提出村庄合并安排政策,计划从2025年起全面推进,2025年之前完成村庄合并工作,并实现村村覆盖。
结论
农村合并村的政策是一个综合性的改革措施,涉及行政区划、资源配置、产业发展和治理体系等多个方面。政策的实施旨在提高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优化资源配置,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实施过程中,国家将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合并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