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
农村合作医疗,现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 城乡居民医保 。这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其服务对象为农村户口的无正式工作编制者,与城镇医疗保险相似,但报销比例略低。
具体来说,农村合作医疗的统筹资金是以县为单位或者以市为统筹单位进行管理使用。而省医保则是省属企事业和省直机关单位职工参加的医保,统筹资金由省医保中心管理使用。
因此,农村合作医疗不属于省医保,而是城乡居民医保的一部分。这种医保制度旨在确保农民能够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医疗待遇,并通过多方筹资来减轻农民因病致贫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