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保门诊的报销流程如下:
- 门诊费用报销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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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持合作医疗证和卡在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减免门诊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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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总费用减去门诊补偿费用剩余部分由参保农民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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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农民因患慢性病和重大疾病在省、市、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农民的现金结算,经各乡镇合管办初审后上报至区合管办审核,审核后由户籍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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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发生的费用未超过家庭门诊账户基金余额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直接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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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家庭账户基金余额的,超出部分由患者现金支付。
- 镇卫生院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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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患者持合作医疗证到定点医院就医,凭检查、治疗处方到门诊收费处划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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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自行支付门诊医疗费用,保留好发票等相关凭证。
- 报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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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发票等相关凭证,到医院一楼的新农合窗口进行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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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窗口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并支付报销款项给患者。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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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了解 :建议参保农民提前了解当地新农合的报销政策和比例,以便更好地规划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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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凭证 :在就诊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的发票、检查报告、治疗处方等相关凭证,以便报销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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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请 :在就诊后尽快办理报销申请,以免错过报销时限。
通过以上流程,参保农民可以顺利享受到新农合医保门诊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