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医保停保状态的方法如下:
- 通过手机APP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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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手机中的APP,进入【市民中心】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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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民中心页面,点击【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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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保查询服务界面,使用【参保信息服务】进行取消暂停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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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并提交申请,即可完成停保申请。
- 通过支付宝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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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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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市民中心页面,点击【穗好办官方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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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穗好办专区页面,点击【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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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停保减员页面,点击底部【开始办理】即可。
- 线下办理 :
- 携带个人身份证和医保卡,直接前往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工作人员说明撤销需求,填写撤销申请表。工作人员会协助完成撤销手续。
- 通过社保局网站或相关手机应用操作 :
- 登录当地社保机构的网站或相关手机应用,找到“医保”或“社会保险”选项,进入后选择“暂停参保”或“取消暂停参保”选项,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完成撤销。
- 拨打12333社保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和取消操作 :
- 拨打12333社保中心电话进行咨询和取消操作。
- 前往当地社保中心进行咨询 :
- 在上班时间前往当地社保中心进行咨询。
- 携带户口本直接到社保局说明原因,进行注销 :
- 携带户口本直接到社保局说明原因,进行注销。
- 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申请继续缴纳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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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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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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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险局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登记情况,按规定核定,填报《缴费核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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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程序:灵活就业人员持市医疗保险局加盖核定专用章的《缴费核定单》,直接到市地税征收局纳税大厅缴费。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操作,并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