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
私人医院,也称为民营医院或个人诊所, 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理 。具体来说,卫生行政部门是各级政府中负责医疗卫生行政工作的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环境工作,具体的执法、业务工作则由下属事业单位等实施。下属事业单位包括负责行政执法的卫生监督局(所)、负责传染病、慢性病预防控制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妇幼卫生的妇幼保健院,以及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
此外,私人医院和民营医院虽然具有私人性质,但它们仍然是医疗卫生系统的一部分,并且需要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管。如果涉及医疗失误的问题,患者可以向当地卫生局、消费者协会、卫生监督所等部门进行投诉,以使问题得到解决。
综上所述,私人医院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并受到其监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