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是我国为了解决农村地区的医疗保障问题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它主要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通过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的方式,为农民提供大病统筹为主的医疗互助共济保障。
农村合作医疗的运作机制包括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互助共济制度。参保人在定点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以使用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部分门诊费用。一般来说,在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凭借医保卡或身份证进行挂号和结算,系统会自动计算报销金额,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自2003年启动以来,农村合作医疗已取得了显著成效,覆盖率已超过90%,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的广覆盖。这一制度旨在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